適用范圍:國際民航機場(ICAO)免稅店商品,洋酒,化妝品的包裝袋,貴重物品包裝。
如數量多或者需要訂制印刷內容,請聯(lián)系高先生,電話微信:135 4404 8974 。
通過安檢臺后,在機場免稅店購買,或者市內免稅店購滿,在機場才領取的酒類、液體類及凝膠類,需符合下面內容,才能帶上飛機:
-用安全防揭透明袋(Tamper-evident bag)包裝好的物品
-在搭乘前往終目的地的飛機前,安全防揭透明袋沒有被打開或損壞時,可以帶上飛機。
如果被打開或損壞,則不能帶上飛機。
-如果在免稅店購買的物品的收據在安全防揭透明袋內,其容積超過100毫升的物品也可以帶上飛機。
※必須符合上述所有內容
※在免稅店購買商品時,免稅店會為您免費提供「安全防揭透明袋」(Tamper-evident ba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