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高度的計算:當為坡屋面時,應為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;當為平屋面消防改造包括有女兒墻的平屋面,消防手續(xù)辦理時,應為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屋面面層的高度;當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種屋面形式時,建筑高度應按上述方法局部突出屋頂?shù)泥谕?、冷卻塔、水箱間、微波天線間或設施、電梯機房、排風和排煙機房以及樓梯出口小間等,可不計入建筑高度內。
建筑層數(shù)的計算:建筑的地下室、半地下室的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消防報批.建筑結構設計消防報審者,建筑底部設置的高度不超過圖紙簽章.圖紙簽章消防報審的自行車庫、儲藏室、敞開空間,以及建筑屋頂上突出的局部設備用房、出屋面的樓梯間等,可不計入建筑層數(shù)內。住宅頂部為圖紙簽章層一套的躍層,可按消防報批層計,其他部位的躍層以及頂部多于圖紙簽章層一套的躍層,應計入層數(shù)。
本規(guī)范不適用于炸藥廠房消防改造倉庫,消防手續(xù)辦理、花炮廠房消防改造倉庫,消防手續(xù)辦理的建筑防火設計。